中國江蘇網9月30日訊(記者 羅鵬)記者今天從江蘇省物價局獲悉,從明天(10月1日)零時起,在無錫、徐州、常州、蘇州、南通、連雲港、淮安、鹽城、揚州、鎮江、泰州、宿遷市行政區域內的加油站(點)銷售第四階段車用柴油。值得提醒的是,南京市已於今年4月1日起執行國Ⅴ排放標準車用柴油。
  9月中旬,江蘇省物價局根據國務院、國家發展改革委及江蘇省人民政府有關文件要求,下發了推廣使用第四階段車用柴油價格有關問題的通知,規定我省符合國家標準《車用柴油(Ⅳ)》技術要求的柴油(標準品)最高零售價格自2014年10月1日零時起,在現行國Ⅲ標準車用柴油(標準品)價格基礎上每噸提高370元,即每升提高0.31635元。升級後,0#國Ⅳ柴油最高零售價格為8270元/噸(7.07元/升)。
  江蘇省物價局要求,成品油經營企業要按照有關規定做好油品置換、調運和銷售價格明碼標價工作,確保成品油市場穩定供應,嚴格執行國家確定的加價標準,自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。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在油品質量升級加價後,及時開展價格監督檢查,嚴厲打擊各種價格違法行為;加強成品油市場動態和價格監測,確保油品升級工作平穩實施。
  據瞭解,江蘇是在全國較早全部推廣使用第四階段車用柴油的省份之一。之前,廣東、海南等地已推廣使用。  (原標題:江蘇10月1日起推廣使用第四階段車用柴油 0#國Ⅳ柴油7.07元/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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